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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政策及时惠及企业

来源:上海嘉定 发布时间:2019-11-26 10:25:36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期,嘉定区商务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在对上海祥森米业公司的调研活动中,祥森米业公司提出该企业属于大米加工企业,是否可以申请执行农业申请电价。针对企业反映的问题,科室及时与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及区农业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政策情况。

首先与区农业部门进行沟通了解到,大米加工企业享受农业生产电价需要通过农业合作社等组织申请,目前该企业提出的问题,不属于区级部门的管理权限。

随后,科室及时与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在沟通中了解到,为支持粮食产业发展,今年7月份市发改委制定了沪发改价管〔2019〕35号文,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粮食加工企业执行农业生产电价。科室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及时将祥森米业公司的情况上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技处,经沟通后科技处与祥森米业公司开展了“一对一”服务。

目前,祥森米业公司提出的问题已初步解决。


终审:商务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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