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H2306000-2020-007 | 发布机构: | 区商务委 |
生效日期: | 2020年06月08日 | 文 号: | 嘉商〔2020〕10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商务委员会
嘉商〔2020〕10号关于转发《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区内各粮食经营企业:
《上海市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标准》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现转发《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标准>的通知》(沪粮规〔2020〕2号),请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标准》的通知(沪粮规〔2020〕2号)
上海市嘉定区商务委员会
2020年6月8日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标准》的通知(沪粮规〔2020〕2号).pdf